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裕仁发表停战诏书,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根据《波茨坦公告》,中、美、英、苏等11个国家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发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负有战争责任的东条英机等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
新中国诞生后,接管和关押的日本侵华战犯达1109名,分别关押在抚顺、太原两地。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日本侵华战犯的侦查、起诉工作,对他们在侵略中国战争中侵夺中国主权,策划、推行侵略政策,进行特务间谍活动,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屠杀、抓捕、奴役和毒化中国人民,强奸妇女,掠夺物资财物,毁灭城镇乡村,驱逐和平居民,违反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等各种罪行进行了审讯……[详细]